1.十三陵镇泰陵园村党支部书记刘振远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刘振远违反规定从泰陵园村集体领取工资补贴、补助4.9万元。经十三陵镇党委研究,报区纪委同意,给予刘振远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村集体。
2.十三陵镇上口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华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王金华未履行民主程序及报批手续,从村集体领取车补和加班费3.2万元。经区纪委研究,给予王金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