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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河南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遭罚90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7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存在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河南银监局对其罚款合计9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第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7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银监罚决字〔2018〕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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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单增建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第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合计9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南银监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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