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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莎姐”品牌从未检向普法教育拓展

2019年02月21日442未知admin

  从一名女检察官到416人的检察官团队、848名志愿者;从单一宣讲到情景剧、微视频、微信作品教育;从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率先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到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设立;从就案办案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莎姐”不仅在重庆成为群众“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司法品牌,而且在全国也成为重庆检察机关的一张亮丽名片。而今,“莎姐”已从未成年人检察拓展至普法教育、社会治理领域。 

  12月15日,12家中央和重庆主流媒体、5家市级部门负责人、11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个检察分院的代表齐聚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参加重庆市检察机关“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启动仪式,“互联网+莎姐”、“莎姐”六进、“莎姐”普法预约菜单、“莎姐”法治宣讲团等招数纷纷亮相。 

  “经过11年的磨砺和发展,‘莎姐’所承载的已不仅是一个未检工作团队,也是一项法律服务机制,更是一种司法为民精神。”“莎姐”的发源地——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说。 

  深耕:打造专业化未检品牌 

  走进大渡口区检察院,第一眼就看到了“莎姐”检察官梅玫脸上洋溢的轻柔笑容,带着淡淡重庆味的普通话,让人在山城略显湿冷的冬季也能感受到和煦暖阳。 

  “这是毒品预防作品征集活动中的一幅获奖作品,一个小学四年级孩子画的。”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梅玫指着一幅笔法稚嫩的图画介绍道:“吸毒吸进去的是本来美好的生活,呼出来的却是不见血肉的一堆‘黑骨’。这一呼一吸,就得跟好端端的生活拜拜了。”梅玫说,“这是小作者自己介绍的创作理念,很形象也很清楚,也更容易在孩子中产生共鸣。” 

  据介绍,今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开展了“莎姐守护·青春无毒”系列活动,围绕毒品预防教育,开展巡回宣讲、作品微信征集、获奖作品巡展等活动。 

  “开展作品征集活动之前,我们还有点担心孩子们参与度不高。但作为一种方式创新,我们还是决定试一试。”梅玫说,没想到引起强烈反响,收到各类作品1214幅,47幅构思新颖的作品脱颖而出。 

  6月30日,在“2017年重庆市大渡口区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继在全区中小学举办“莎姐守护·青春无毒”毒品预防作品巡展后,第二波巡展开始。活动现场,除了“莎姐”检察官们耐心、细致地讲解,还来了一位特殊的禁毒宣传员。 

  小陶(化名)是一名曾误入歧途的少年,他主动来到现场,跟小朋友“互动”起来。“通过帮教,小陶的变化很大,懂事了很多。他能踊跃参加禁毒宣传,我们都很欣慰。”“莎姐”检察官吴乐萌说。 

  立足司法保护,搭建未检机制创新大平台;开展普法教育,构筑青少年保护“防火墙”;实施心理矫治,聚合全社会爱心正能量;倾力帮教挽救,降低失足青少年再犯率……“莎姐”检察官用工匠精神深耕细作,培养专业团队,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推动“莎姐”工作向纵深发展。 

  延伸:适用柔性司法理念 

  “‘一个孩子爬上树枝去拥抱世界,他呼出的是风和阳光的气息’,这是我最钟爱的诗句,我愿做诗中的大树,为孩子们容纳世间的阴影,为他们带来温暖的希望。”梁平县检察院检察官李艺办案手记中的这句话,是诸多“莎姐”检察官的内心写照。 

  在办理李萧(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时,江北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制定个性化方案,与社工共同对其进行帮教。如今,已经上了大学的李萧不仅学习认真,而且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减轻父亲的经济负担。 

  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胡某进行心理咨询与干预,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因胡某户口不在当地、无法入学的问题,帮助胡某一家争取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 

  …… 

  据统计,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共起诉严重犯罪未成年人1128人,不起诉失足未成年人109人,观护教育12人。 

  “莎姐”检察官罗文磊同时也是大渡口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加入‘莎姐’已经有10个年头了,‘莎姐’诚心教育、倾心挽救的理念早已在心底生根发芽,对于我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罗文磊说。 

  2016年底,在家待业的小浩(化名)觉得小区里经常有汽车随意鸣笛,影响他的作息,先后用弹弓打碎了3辆轿车的车窗,其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罗文磊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小浩刚满20岁,做出这样的行为主要是就业压力比较大,一时冲动才做错了事。”罗文磊认为,如果将案件一诉了之,这个男孩的人生中将布满阴霾。 

  于是,罗文磊试着将“莎姐”的办案理念运用到该案中,对小浩进行心理咨询,了解其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就业面临的问题等,劝导其赔偿被害人维修费用、上门赔礼道歉。同时,与小区物业保持联系,对小浩进行考察监督。 

  在三个月的办案期限内,罗文磊对小浩进行了行为矫治,小浩的性格更加开朗了,被害人也谅解了他。最终,大渡口区检察院对小浩作出微罪不诉的决定。 

  “将‘莎姐’办案理念适用到其他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展现司法的柔性与温情。”罗文磊介绍,目前,大渡口区检察院已探索将“莎姐”办案理念运用到办理轻微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以此更好地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拓展:开启全民普法新篇章 

  据了解,早在2014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就组建了“莎姐”法治宣讲团和“莎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探索实行“定点式”联系、“菜单式”选题、“专题式”宣讲、“问卷式”反馈等机制,积极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2月6日,梅玫走进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锦霞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梅玫以互动问答作为开场白,迅速抓住了在场数十名社区群众的心。随即,梅玫讲述了自己经办的一个电信诈骗案。 

  案例一讲完,听众们纷纷议论起来。“对头!我身边就有人被骗过!”“这说明大家防骗意识不强,我们平时要多学点法律知识,以免上当受骗……”看到大家情绪被调动起来,梅玫趁机结合案例,宣讲相关法律知识。 

  “这样的宣讲会,我们听得懂,非常好!”宣讲结束后,社区老人魏天荣说。 

  “莎姐”在探索中前进,品牌在传承中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全民普法的要求,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决定,进一步拓展“莎姐”的内涵与外延,面向社会大众,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全市检察干警和广大志愿者将以“莎姐”名义,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群体等法律“六进”活动。 

  重庆市检察院同步推出“六个一”措施,即成立一个法治宣讲团,推出一个“莎姐”普法预约菜单,开发一系列“莎姐”普法产品,打造一批“莎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一个以案释法案例库,评选一批“莎姐”普法先进团体和个人。 

  “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基础是立足司法办案,重点是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目标是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传达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莎姐’大普法是开放的、共享的、发展的普法载体,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参与进来、行动起来,共同打造更具吸引力、更具影响力、更具号召力的重庆特色普法工作品牌!”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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