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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追赶肇事者致死被索赔”案2月12日再次开庭|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唐山“追赶肇事者致死被索赔”一案,开庭时间出现变动。新京报记者今日(2月1日)从唐山市滦南县法院确认,案件将于2月12日再次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1月9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张永焕逃逸。正在事发现场的朱振彪驾车追赶。两人一前一后行至一处铁道时,张永焕在铁轨处被火车撞击身亡。
时隔近一年后,朱振彪收到一份《应诉通知书》,滦南县法院通知朱振彪于2018年1月19日出庭。告朱振彪的人名叫张殿凯,系张永焕之子。尽管承认父亲存在肇事逃逸情节,但张殿凯认为,朱振彪的穷追不舍是导致父亲被撞身亡的原因,因此将朱振彪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60万元。
1月19日上午,案件在滦南县法院一审开庭。新京报记者从原被告双方处确认,由于原告方代理律师突发心脏病住院,导致庭审无法正常开始。此后,法院曾宣布案件将于2月2日再次开庭。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朱振彪及滦南县法院确认,朱振彪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定于2月12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
编辑:戴玉玺 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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