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跳楼事件,生产自主权谁来保障?

健康频道 2019年02月22日583未知admin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事件,陷入了重重的迷雾之中。最初,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布的声明称,产妇马某疼痛难忍,多次向家属要求实行剖腹产,医院也多次劝说家属同意手术,但是家属予以拒绝,最终,产妇跳楼自杀。所以,她的死和医院的医疗无关。医院的证据是,家属签了一份要求顺产的文件,并“谅解意外”。

但是,产妇的丈夫延先生接受媒体采访,否认了医院的说法。延先生称,自己给医院说过,如果产妇疼的话就可以剖腹产,而医生则回复说不用剖腹产。这样,最终导致产妇自杀的就是医院而不是家属。如此,家属将烫手山芋又丢给了医院。

一尸两命,悲剧之大,痛彻心扉!而医患双方各执一词,也在网上引起了几波舆情。舆情不断反转之下,指责家属者有之,感慨孕产妇自主权失落者有之,斥责医院草菅人命者有之。一时间,网上攻击互怼频起,而事实真相却更加扑朔迷离。到底是家属害了孕妇,还是医生冷漠无情?医生处置紧急情况,必须要有家属签字同意?孕妇跳楼与医患纠纷之间,到底有无直接关系?

医院公布的文字资料和视频显示,孕妇家属曾拒绝签字同意剖宫产,而女子曾下跪请求但遭拒绝。这让家属陷入巨大的舆论旋涡,一些网友恨恨地喊出:“该死的是你老公!”有网友对一些男性的不同意见愤愤然,直斥一些“直男癌”对女性生产痛苦无知,丈夫不顾妻子的难受,只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对于不少“直男癌”的网友可能不明白,剖腹产和顺产什么区别,顺产的疼绝对是你们想像不到的。”一位网友说:“从那‘谅解意外’四个字,以及孕妇跪下来的监控视频来看,这两位所谓家属逃不了干系。”

对于产妇选择生产方式的自主权悖论,一些网友发出疑问:产妇的命运,到底掌握在谁手里?而另一些网友则感慨:比疼痛更绝望的,是没有选择!网友粥小玉:“顺产有千万种好,如果条件允许是最为推荐的生产方式。但每个女性对于生产的疼痛耐受度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产妇真的疼痛难忍,愿意选择剖宫产,遵循产妇的个人意愿是最重要的。”生产的权利、甚至是产妇自己的命运,从进入医院待产室那一刻起,就不再掌握在她自己手里。

不管真相如何,不管责任如何划分,但孕产妇的权利问题,却必须引起各方重视。凤凰网评论部的文章指出,现有的制度框架、法律体系,为何不能保护一个在阵痛期苦苦挣扎的年轻母亲?我们的社会为什么需要一再支付如此惨痛的代价?我们究竟该如何保障产妇的生命权益?看似严密的法律制度为何恰恰忽略了产妇本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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