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两部门下发通知延续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9年02月19日326未知admin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讯 财政部网站今日发布了《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20日


深圳梅林劳务外包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6:59:54
  观兰(澜)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福保劳务外包公司  中山市东升 中山市东升 关于201 关于201 2014年 2014年 关于对拟颁 中山市劳动 中山市化工 中山市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