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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报道:2018放心消费 我们再度出发

2019年02月21日79未知admin

  春节刚过,我们又将迎来消费者自己的节日,第2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创造诚信经营,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和促进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自觉水平,3月1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青海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保险行业协会、省质量协会、省内媒体记者、部分行业和企业代表及消费者代表,共同召开“2018年青海省‘3·15’活动暨2017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以此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实施,助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省消协通报——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当消费需求从“温饱型”向“品质型”跃迁,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只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3月1日,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就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我省3·15活动总体安排进行通报,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是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为释放中高端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其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是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品质消费的追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积极推动消除和改善消费领域中的不平衡不充分,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使命。品质消费是消费者在生活形态和服务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是对消费质量、安全、绿色、共享、公平、文明、理性等的新追求,超越满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需求,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契合。品质消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源泉,也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责的根本要求。

2017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维权工作通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副调研员李俊刚

  过去的一年,省质监局依法组织开展了电线电缆等56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涉及农用产品、轻工产品、纤维制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机电产品、能源产品、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电子商务产品等十类。全年共抽查238家企业生产的431批次产品,经检验,215家企业生产的403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3.5%,24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5%。

  针对2017年度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省质监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收回不合格产品;二是针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已通知有关市质监局,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落实;四是针对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的产品生产集中地发出质量警示,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跟踪监督抽查力度,规范市场,促进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处长李建军

  去年,省食药监局创新制定和落实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九有一公开三承诺”、药品生产经营“六落实”制度,综合运用网格化和痕迹化检查、抽检、办案和信息公开等措施,使全省772家食品生产企业、54家药品生产企业、5.5万余家占总数80%的食品经营企业、189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全域覆盖、责任到人、信息公开”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监管死角和盲区逐渐减少,有力提升了全省食药安全治理保障水平。全年现场检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1.2万余家次,食药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超监督检查覆盖率和信息公示率均达100%;开展飞行检查1217家次,责令整改4492家,取缔无证经营191个,责令停产停业1596家,吊销许可证159家。

  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省1771家学校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查出问题整改率均达100%。全面开展“两小”许可登记与规范管理,食品领域小、散、乱问题治理迈出了新步伐。全省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率达96%,“阳光厨房”覆盖面达82%。查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14起,移送涉刑案件2起。

  对全省食品风险点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米面油、乳制品、酒类等29大类、333个品种的风险问题清单,完成772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采取了“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风险分级管控,建立了输入性食药舆情监测处置平台,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70家,完成四级食品抽检2.5万余批次,达到4.2份每千人,检出不合格样品272批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149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17批次。全年查处食药违法案件1847起,查办案件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罚没款1676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

  全年公开各类监管信息4300余条,同比增长23%;建成全省统一的“12331”举报电话呼叫中心,全年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1751件。

  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和永梅

  2017年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配合青海保监局深入推进“亮剑行动”,一年来,在原有3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7年初又在城中区新建了一家,目前,这4个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共处理案件13200余件。积极与省、市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共处理各类案件89件,其中处理电话投诉纠纷56件,调委会一般调解保险合同纠纷25件,立案调解保险合同纠纷8件,成功调解6件,涉及金额22万余元。

  开展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检查。通过客户回访方式,降低车险消费者因信息真实性不准确、不完整带来的承保、理赔风险。对省内8家省级寿险公司访后付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了我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了营销行为自律。

  认真开展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服务质量测评和车险理赔测评。对省内8家财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测评,推动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制度,采集录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1万多条。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利利

  2017年,省工商局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检测机构对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珠宝玉石等6大类17种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共抽取检验样品807组。经检测,552组样品检验合格,样品合格率68.4%;255组样品检验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31.6%。抽检组数和样品合格率分别比2016年增加了19和0.7个百分点。通过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货值金额98.77万元,依据职权查办或转办不合格商品案件96件。

  针对此次抽检结果,省工商局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市场清查、下架退市、信息公示等抽检后续工作。今后,工商部门将进一步依托企业信用监管系统,以日用消费品、儿童用品、妇女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商品市场中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和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副调研员薛莲

  2017年,全行业电信主营收入突破60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居全国第十;业务总量完成156亿元,同比增长130%,增幅位居全国第二。全省电话用户达到711万户,电话普及率116.39%,增速位居全国第七。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99%,4G用户数426.3万户,增速全国第一。手机上网用户503.6万户,增速全国第一。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20万户,增速位居全国第七。互联网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3%,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95%,移动互联网户均接入流量达到4639M,全国排名第一。宽带青海信息消费投入100亿元,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3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以上,对全省经济增长继续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拉动。

  在网络质量服务质量、话费争议等方面,申诉整体稳定。全年共处理来电来信、咨询、用户申诉1236件次,转办申诉294件次。全面完成工信部下达的指标任务。

  年度统计表明,去年我省互联网用户提速效果显著,全省20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达103.44万户,占全省宽带用户的比重从上年同期的70.78%提升至88.34%,增速位居全国第八;50Mbps以上宽带用户达到74.73万户,占全省用户的比重为63.82%。降费成效明显,统计表明,2017年我省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资费水平降幅居全国第三;手机流量资费降幅居全国第一;互联网宽带接入资费降幅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二。

  配合公安部门拦截号码431个,关停码号10个,打击伪基站违法犯罪5起,缴获伪基站设备5套。

  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快“网络强省”建设,为我省实现“全光网省”奠定基础。

  下一步将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重点推动并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完成全省2525个行政村新建或改造并实现50Mbps以上速率接入互联网的“光纤入村”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全省脱贫攻坚。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副主任张永红

  2017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11622件,其中:咨询26922件,受理举报751件,受理投诉3949件,解决3921件,解决率9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2.2万余元。举报和投诉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家居用品、食品保健品、电信服务、餐饮住宿服务、无照经营、不合格产品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行为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行为的举报分别为268件、204件和101件,占举报总量的35.7%、27.2%和13.4%。

  通过全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受理30819件(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投诉举报352件),来电来函咨询26922件,投诉3146件,办结率分别为93.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9.2万元。通过全省各级消协组织接受来访咨询2568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03件,解决797件,解决率9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万余元。其中,通过互联网(智慧315)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150件。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将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多举措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提振消费信心:

  一是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在传统的12315热线电话的基础上,增加“12315互联网平台”、“青海12315”微信平台受理消费诉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规则,统一规范电话和互联网渠道消费者诉求的处理流程,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二是加强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监管效能,以问题为导向,以着力解决消费诉求热点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改善消费环境;

  三是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消协组织要在调解消费者投诉解决个案的同时,充分发挥“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体系中的作用,通过履行监督、沟通职能,联系、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8年全省“3·15”活动总体计划

  2018年我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以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国及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青海省“十三五”总体规划部署,紧扣“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促进供给侧改革,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积极努力。活动时间从3月1日至3月16日,按照共性活动、个性活动和广场活动三个部分同步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联合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协调会,部署“3·15”活动新闻宣传工作;

  2、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诠释年主题,通报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效;

  3、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4、围绕年主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调查系列活动;

  5、举办“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6、协调各部门依据职能制定计划,统一实施“3·15”宣传服务活动。

  7、对我省三大运营商开展主题为“明晰通讯套餐资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约谈;

  8、邀请人大代表、中华小记者等走进12315,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

  9、开展“远离传销共建无传销社区”宣传活动;

  10、发布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2017年消费维权热点新闻;

  11、开展省消协义务监督员及公益法律顾问征聘活动;

  12、会同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挂牌成立青海省家用轿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

  13、编印《2018年青海315专刊》,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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