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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好故事|老上访户搬进了新房子

2019年02月19日103未知admin

  “房子亮堂堂,全家喜洋洋……”近日,刚到上班时间,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门口就来了一位市民,他是家住海陵区宝带小区的老王。这天,他穿得整整齐齐,还把一张红请帖小心翼翼地藏在衣兜里。

  请帖藏得住,喜悦的心情怎么也藏不住。“全家已经搬进政府安置的新家,邀请大家到我家做客。”老王拿出请帖递给检察官,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这时的老王,与以前上访时判若两人。

  2015年6月,在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期间,老王向泰州市检察院举报,称同一小区的老李在房屋拆迁过程中,23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拆后没有领到补偿款。仗义的老王觉得,拆迁补偿款很可能被官员贪污了。老王与老李等几家老街坊商量好,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接到举报后,泰州市检察院联合海陵区检察院开展调查,调阅拆迁资料、走访拆迁办工作人员,查到的情况却与老王说的大相径庭,并没有所谓的贪污案。原来,2010年7月,老李的儿子手持老李的委托书,代表老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同年底老李以委托书上不是其签名为由,要求与拆迁公司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经过多次协商,安置了4套房子给老李。后来,老李的儿子擅自做主,将4套房转卖给他人并变更了拆迁主体,从购房者、拆迁公司实际领取补偿款190万元,这笔钱没有交给老李。

  事实比较清楚,老王举报失实,补偿款实际在老李儿子那儿。可是老王由于不明真相,还是觉得里边有说不出的“猫腻”,多次上访。对这个老上访户,检察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今年2月,检察官征得大家同意后,召开了由小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公开答复会,不厌其烦地答疑说理,并且拿出老李儿子领款手续等相关证据给大家看。误会终于消除,随后,街坊们敦促老李儿子将补偿款交给父母。8月,大家陆续搬到政府统一新建的安置点。

  “误会消除了,事情解决了,老百姓也心平气和了。”老王很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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