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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人被判15年至1年9个月
21日,北京市二中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上述被告人中,70余人系中国警方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法院审理认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张家祥等35人,先后在印尼、肯尼亚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诈骗,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办案过程中,各被告人认罪悔罪,另有12人退赃46万余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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