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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城管队员如酒后上岗殴打市民 举报有奖

2019年02月20日413未知admin

  原标题:徐州城管局有奖请市民举报城管员违纪,每件30-100元

  今天,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市区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有关情况。

  城管执法队员哪些行为可以举报?市民通过什么方式举报?奖励标准和流程又是啥?……这次新闻发布会上都说到了~

  受理范围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市城管执法支队城管执法队员(含城管协管人员)违反队容风纪的行为。

  受理类型及奖励标准

  举报案件一经查实,根据问题类型给予奖励:

  剃光头等怪异发型,每件30元;

  执勤时制式服装与便装混穿,每件30元;

  非公务需要,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每件30元;

  执勤时在公共场所吸烟,每件30元;

  酒后上岗,每件50元;

  执勤时使用不文明用语,每件30元;

  殴打市民群众粗暴执法,每件100元;

  私自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每件50元件;

  城管岗亭及附属设施明显破损有碍观瞻,每件30元;

  城管岗亭值守人员未按规定作息,每件30元。

  受理机构

  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组织违反队伍管理举报的受理工作,具体负责举报案件的审核和奖金发放等。

  举报方式

  市民群众应在发现问题24小时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市民城管通;

  书面举报:市民群众可将书面举报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徐州市中山南路148号市城管执法支队督察大队。

  奖励条件

  1、举报内容务必真实、明确,不得谎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个人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等。

  2、举报人应提供问题发现时间、地点、明确显示涉嫌违规行为及人员特征的视频或图片(近景、远景)等资料信息。

  3、对同一违规事实如有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多人联名举报的,奖励平均分配;被举报的违规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再次涉嫌违规的,可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可再次获得奖励。

  4、同一违规事实,出现多人违规的,不累计奖励。

  5、下列情形不予奖励:

  举报案件事实不清,难以确定具体违规人员和情节的;

  问题发现超过24小时举报的;

  举报案件经核查不属实的;

  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有效处置、尚未结案或相关部门已掌握的;

  举报人未提供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

  工作流程

  1、案件受理。

  受理举报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将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予以登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督察大队分别负责市民城管通举报案件、书面举报案件的初核工作。对未通过初核的举报案件,受理单位要及时向市民反馈原因。初核通过后,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督察大队统一汇总。

  2、审定核查。

  市城管局根据调查情况,审定举报案件是否属实。一经查实,将向各区城管执法督察部门、新城区行政执法大队、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支队通报反馈。

  3、奖励发放。

  每月5日为上月奖励发放日,举报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进行领取,领取地点为徐州市中山南路148号市城管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如当天未领取的,举报人应在奖励发放日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城管执法支队财务装备科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反馈备案。

  每月25日前,市城管局向各区城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区行政执法大队、云龙湖行政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支队反馈上月奖励发放情况。同时将奖励发放表等资料报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备案。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保密制度

  市城管局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身份资料。

  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

  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未遵守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除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徐州发布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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