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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新规: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最高罚款50万元

2019年02月21日572未知admin

大洋网讯 2018年春运来临之际,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自律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市内各汽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对于擅自提高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东莞市发改局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东莞市发改局在《告诫书》中明确,春运期间,各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

此外,客运企业还必须严格执行儿童和优待票的规定,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等优待政策,并加强对司乘人员、售票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严禁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节日期间,东莞市发改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提高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广报记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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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01 2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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