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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未能增利 獐子岛2017年度亏损6.76亿元 |新京报财讯

2019年02月21日208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记者彭彬)2月27日晚间,獐子岛发布2017年度业绩快报,在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5.18%的情况下,公司亏损6.76亿元,同比减少949.4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8亿元,较期初减少62.90%。

  獐子岛称,影响经营业绩的因素包括:2017年度,公司加强国内市场全渠道建设,推动虾夷扇贝、休闲食品及海参等品种取 得较好销售业绩;加大食品创新力度,发挥市场与技术等协同优势,拉动产能利用率提高; 实施“加工+贸易”、“冷藏+贸易”模式,加快周转速度;强化“节支节流”、“进销存” 及“应收账款”等管理,提升成本费用管控水平。1-3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此外,2017年四季度,受底播虾夷扇贝肥满度下降,境外扇贝产品冲击国内市场,对公司扇 贝类产品的收入、毛利影响较大,底播虾夷扇贝收入及毛利下降,部分库存扇贝类产品出 现减值;四季度汇率波动较大对海外公司和出口业务造成冲击。公司在底播虾夷扇贝的2017 年度存货盘点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养殖海域虾夷扇贝死亡严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成本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893.55万元,计入2017年四季度损益。以上因素导致2017年度产生大额亏损。

  对于扇贝消失事件,大连证监局2月26日发布处罚通知。经大连证监局核查,认定獐子岛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獐子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大连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董秘孙福君、首席财务官勾荣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有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证监会对獐子岛的“扇贝消失”非常重视,目前证监会稽查局已前往大连,正在加紧调查,争取早日公布调查结果。

编辑:杨梓铭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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