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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高考“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高校理工科专业招生必考物理

2019年02月20日298未知admin

  新华社杭州11月28日电(记者余靖静)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浙江省28日公布了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方案。该方案提出,在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要求高校科学设置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引导学生合理选考;同时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

  针对此前浙江物理选考人数偏少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浙江提出,从2019年招生起,将引导高校理工科相关专业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

  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浙江省“新高考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17年8月首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普通高考录取率高于以往。

  “七选三”是浙江方案的亮点之一。即考生除必考语、数、外,可以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据了解,目前各科目人数都能满足高校相关专业的选拔要求。但从发展趋势看,物理科目人数确实在下降。

  浙江28日公布的方案提出,试点初期、高校为鼓励更多考生报考而对选考科目要求过宽。为此,高校须强化对选考科目的限定性要求,以发挥对中学学生选考的正面导向作用。

  针对目前的选考实际情况,浙江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根据高校授理学、工学学位专业近五年在浙江省高考录取考生的平均人数确定,物理科目保障数量为6.5万。当物理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6.5万,将以6.5万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各等级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其他科目如出现类似情况,参照建立相关保障机制。

  浙江28日公布的方案同时还调整完善了学考选考安排。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首次学考不早于高一第二学期,科目不多于3门。学生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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