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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顺走”电动车 陵水一男子海口获刑

2019年02月21日513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林小映)陵水男子王某夜晚在海口某商店门口偷电动车被民警抓获,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6月27日21时,王某在海口市秀华路一家运动品专卖店门前,将被害人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台铃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042元。案发后,被盗电动车已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对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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