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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力度

2019年02月20日536未知admin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南宁市在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为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完成提供支持。

  一、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

  一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区)财政单列年度扶贫资金预算,根据贫困人口和脱贫目标安排扶贫支出,并保持稳定增长。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对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级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2017年南宁市共筹措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3255万元, 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的四个贫困县区共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76004万元。2018年1-2月,南宁市共筹措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6660万元, 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的四个贫困县区共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60341万元.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县区开展督查工作。二是召开全市扶贫资金政策培训会,编印扶贫资金政策汇编,深入解读扶贫资金政策。三是约谈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县区,督促县区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财政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年度支出任务。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南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新的《南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模式:一是构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三是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四是充分授予各县区资金使用的自主权;五是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流程;六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督考核体系。

  四、推进南宁市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开发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智能云平台,精准监管扶贫资金的要求,南宁市扶贫资金管理模块建设规划分为“两期”和“两方面”:“一期”建立以云平台为核心的扶贫资金管理模块,“二期”形成资金到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模块;“一方面”对脱贫攻坚大数据等系统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利用智能云平台分析模型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通过“两期”和“两方面”建设,可以实现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资金来源到资金流向的全周期掌控,打造“来去明、管得住”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系统。

  在前期的试运行过程中,市纪委根据我们提供的问题线索共发现4起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4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开展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2人。

  五、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查工作;二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查,督促县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沉淀;三是对上林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四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五是组织第三方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作出客观评价,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堵住资金监管漏洞,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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