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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对我省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突出

2019年02月18日491未知admin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全省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2元,同比增长9.2%。

  这份调查显示,我省农村常住居民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704元,增长9.7%,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30.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元,增长17.7%,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71.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5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326元,增长0.4%,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0.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01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668元,下降0.4%,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1.2%,拉低可支配收入0.1个百分点。(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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