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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仪代表:构建青少年数据平台实现共享共治

2019年02月20日195未知admin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谢文英)“五年时间,2316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经检察官帮教后悔过自新、考上大学。”看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个数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心生感慨,“这种自上而下推行附条件不起诉的力度,我很钦佩!”

  最大限度挽救孩子

  陈海仪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被赋予附条件不起诉的职权。这也传递了一个信号,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就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回归社会。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怎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这些有犯罪行为的孩子教育好、转化好,对检察机关是非常大的挑战。

  检察机关立即行动,自上而下推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等,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在考验期内实现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他们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陈海仪也强烈感受到这股力量,她说:“正是最大限度地挽救,2316名未成年人才顺利回归社会。希望今后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后续的帮教工作。”

  考察期过后怎么办?

  考察期结束后,谁来监督这些孩子不再重新走上犯罪路?这是最让陈海仪放心不下的事,因为对这一环节的法律职责,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

  “尽管他们是轻微犯罪,但是毕竟进入到犯罪阶段了,如果后续没有跟踪监管的话,这些孩子很有可能比接受少年法庭审判的孩子的际遇还差。考察期过后这个环节,如果把握不好,很可能会形成放纵犯罪的印象。”陈海仪说。

  2017年11月8日,最高检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其中一项评价内容是,对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求跟踪查询,掌握三年内再犯等情况。据最高检未检办工作人员介绍,该《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即使案件办结,跟踪考察帮教预防工作仍然也要继续做下去,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动向。

  “这说明检察机关已经在主动延伸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帮教,非常好!”陈海仪说,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已经走在前面了,但是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是全社会的责任,单靠一家的力量远远不够。她建议团委、妇联、司法、公安和法院等相关部门都参与进来,探索多部门联动的监督机制,共同护佑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构建全国青少年数据平台

  构建全国青少年数据平台,是陈海仪今年的一份建议。

  陈海仪说,目前全国还没有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校园事故等统一的数据统计平台,各地各部门数据收集五花八门,各自的统计口径既不统一,又没有内在的关联,数据收集途径的不相同,导致数据无法衔接或数据重复计算,无法达到统计分析的效果。

  数据安全性至关重要。陈海仪建议,数据平台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单位中予以共享,并指定共享的专门管理人,做到既对涉及隐私数据的保密也能充分研判相关的数据。

  陈海仪认为,全国性青少年数据平台的有效构建,能起到法治教育、法治引领的作用。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综治部门统一发布的科学合理数据分析研判,理性形成对我国青少年发展、少年司法工作整体的看法,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原则,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能够获得更好的法治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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