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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芭,缺的是知法守理

2019年02月21日94未知admin

  国内顶级的中央芭蕾舞团发飙了,以一篇《中央芭蕾舞团严正声明》,怒怼北京西城区法院和冯远征夫妇。起因是中芭与冯远征岳父、著名编剧梁信之间,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因中芭不愿意履行法院裁决,西城区法院考虑强制执行,决定暂停《红色娘子军》的演出。

  梁信是《红色娘子军》的编剧,但因历史原因,中芭一演就是几十年,直到1993年,却从未向编剧梁信支付过版权费用,也没有让梁信署名。

  1993年,双方曾签订协议,确认中芭有署名义务,中芭一次性付给梁信5000元作为报酬。这就是《严正声明》中提到的1993年协议。2003年协议期满后,中芭未与梁信续约,梁信诉至西城区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中芭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中芭却认为,1993年这5000块,是一次性的,没有必要再为此付费。法院审理后认为,1993年协议,并不是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只是改编歌剧的酬劳。想想也是,对于中芭的当家剧目,5000元就跟打发叫花子一样,到哪儿去找这么优质的剧本。法院认定,中芭应在2003年6月双方约定付酬期满后,与梁信续约并给付相应表演报酬。

  2015年5月18日下午,法院判决:中芭就2003年6月后至判决前持续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未支付的表演报酬,赔偿梁信经济损失1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共计人民币12万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就其官网介绍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未给梁信署名的行为,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后,却一直得不到执行。梁信女婿、著名表演艺术家冯远征多次表示不满,实际上这个裁决,跟他们之前的诉求,已经有极大的缩水。整个中芭,这么多年过去了,耗费国家无数资源,都始终没有一部能超出《红色娘子军》的作品,他们却不肯为了这部当家作品,支付应付的版权费用。这在版权著作权越来越重要的当代社会来说,确实是匪夷所思。足以说明中芭领导,毫无法治意识。

  虽然,《中央芭蕾舞团严正声明》整篇文章“气势磅礴”,但实际上毫无人文艺术气息,更无儒雅风范,只是战斗味十足。一开篇指称西城区法院“错误强制执行”“枉法判案法官”的裁决,从而把法律问题政治化、道德化,让人回想起了特殊时代的做派。

  一是,拉人民和领导背书,以图占据政治制高点。“扎根于人民心中”、“周恩来***亲自关怀下”、“为捍卫无数先烈用生命和热血染红的《红色娘子军》不被司法腐败玷污”等等,可人家要的就是著作权,这跟怎么创作的过程没有关系。

  二是,使泼耍赖,逻辑混乱。通篇的战斗口号,逻辑却经不起推敲。梁信的著作权,经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确认,被中芭1993年协议所认可。如今却自我否定,完全不承认梁信具有剧本的知识产权。在一系列的大口号下,竟然称“她(《红色娘子军》)不应是任何标榜个人利益唯上的盗名欺世者的工具,更不应是图谋将集体智慧窃为己有的拜金小丑的摇钱树!”

  三是,人身攻击,人格污蔑。不仅称法官为“枉法法官”、“劣质法官”,还称冯远征、梁丹妮夫妇“颠倒黑白欺骗舆论大演悲情戏”、“诈取不义之财”,讲真话,人家真不缺您这两个子儿,人家要的梁信创作《红色娘子军》的知识产权得到公平公正的尊重。这是一个社会尊重知识尊重权利的象征,无视这种合法权利,才是真正的法盲。

  四是,挑动舆论,发出威胁。中芭在《严正声明》中说,“面对三级法院对《红色娘子军》案罔顾事实,违背法律的判决,中央芭蕾舞团已沦为司法冤民,将被逼步入上访大军!”堂堂中央级艺术机构,不尊重司法裁决的结果,连12万元都不愿意付,一直拖到梁信去世,都不愿意执行法院裁决。所以说,喜欢用道德作为武器的,可能才是真正的流氓。

  中芭用毫不讲理,亦不讲法的粗暴做派,用大字报式的文风,不仅未能赢得同情,反而受人鄙视。有人说,他们缺一个好的法律顾问。其实并不是,他们缺的是一个知法守理的好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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