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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发力!我省打响医保监管“保卫战”

2019年02月20日207未知admin


    医疗保险基金俗称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资金。12月1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监管工作,省医保局日前发出《关于在全省经办系统开展“推行12条业务监管举措”活动的通知》,将着力查处虚假冒名挂床住院、恶意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据悉,本次推行的12条业务监管举措,均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在11月底前和12月底前全面启动或者完成,省医保局将不定期到市县检查督办。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易巧君 刘运良  龚颖

    强化管理监督,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强化对协议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各市州、县市区要在12月底前对民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省医保局还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规范协议机构评估确认流程,明确评估小组的组建及履职、评估确认程序、社会公示及同级行政部门备案等内容。全面建立业务监管台账制度。各级经办机构对协议机构和参保单位的每一次业务监管行为,都必须对监管对象、行动时间、参与人员、查处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记录,建立专门台账并存档备查,形成向同级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经办机构报告制度。

    监管协议机构服务

    建常态化警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此次行动,要求全面建立协议机构“点对点”常态化警示制度。包括各级经办机构要全面准确收集协议机构(医院、药店,下同)主要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建立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上门宣传机制。

    “我们将依据相关政策法,分阶段编写履行协议和规范服务行为的警示短信或宣传资料,每月或每季‘点对点’地发送或送达至协议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某些医院将‘阴阳处方’分别录入两套系统之类的骗保伎俩,我们将组织开展协议机构医药费用信息传输专项清查。”上述负责人介绍,省医保局已要求各级经办机构统一规范医保结算系统与协议机构HIS系统接口标准,完善接口功能, 杜绝虚假接口传输和医保目录二次匹配,严防串换药品和项目结算。

    规范参保人员就医

    建回访、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避免医疗资源过度浪费等现象,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全面强化住院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识别。各级经办机构要强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参保人员住院、购药必须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医保系统登录和复核,严禁将无卡无证人员纳入医保系统结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人社APP或微信平台,实时采集参保人员照片、与相关证件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随机对住院参保人员进行远程查房和实时监控。

    建立健全住院购药参保人员回访制度。各级经办机构要完善参保人员联络信息采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短信、微信等)对参保人员的住院就医、门诊购药、特门特药配送等进行随机回访。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强化调查结果的应用。

    全面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各级经办机构要设置举报信箱,并在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hn12333.com/)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互联网+大数据”

    织好基金安全智能网

    “人社部已于今年6月全面部署‘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互联网大数据已经慢慢渗透到了医保全流程。”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医保监管也迎来了智能时代挑战,包括如何利用和如何监管两方面。

    该负责人介绍,各级经办机构利用网络,强化住院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识别;全面强化异地就医费用信息网上监管,加快完成协议机构与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接口开发和调试,实现协议机构异地就医费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据了解,我省各级经办机构将全面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工作,省医保局要求新启动的地方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智能监控系统。“要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平台,查找、发现、分析协议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实地监督检查,规范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该负责人表示,将尤其加强对特门、特药配送的实时监控。

    相关新闻

    长沙开展社保

    欠费清缴工作

    单位拒不清缴将强征

    本报12月1日讯  为督促参保单位及时清缴社会保险费,依法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今天,长沙市人社局启动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及规范征缴秩序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和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督查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欠费清缴工作从今年12月开始,历时7个月,清缴范围涵盖全市统筹范围内自参保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参保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参保单位应积极对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自查,存在欠费的应及时向所属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确认并签署《欠缴社会保险费确认书》,同时办理欠费清缴手续,足额缴清欠费。逾期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查询单位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记者王智芳

    通讯员 谢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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