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受贿361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2019年02月24日325未知admin

    新华社石家庄8月5日电 4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受贿案,对被告人姚中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姚中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姚中民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获批银行贷款、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2年至2013年,姚中民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姚中全(另案处理)等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9.62085万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姚中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姚中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十大正规劳务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4 08:48:35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围园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笋岗人力公司  肝胆相照做 本市车牌拍 长宁区自行 全国部分城 申城沙龙戏 熊猫三兄弟 市国税局关 本市第八批 上海输出高 倡导遵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