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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架起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桥梁

2019年02月19日193未知admin

华龙网11月13日16时讯(通讯员 苏俊杰)“今年天气好,我们合作社的晚熟柑橘预计在12月底就能开始销售……”近日,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三社村民何文桂看着合作社的晚熟柑橘逐渐成熟,喜笑颜开,满脸是压抑不住的喜悦之情。

记者走进柑橘园,满园的晚熟柑橘挂满了枝头,一阵微风吹过,阵阵橘香扑面而来,沁人心脾。“以前,我家每年就种植粮食、蔬菜,年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何文桂介绍。从2007年开始,村里成立了恒和柑橘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晚熟柑橘种植,带领全村农户走上了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让他的年收入逐年增加。

“合作社成立后,我把家里的3亩多地全部用于种植晚熟柑橘。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统一种植区域,统一土地拆资入股,统一建园标准,统一生产、技术、培训,统一采购、采收,统一销售)‘两分’(分社核算、按股分红)的经营机制,让合作社种植的晚熟柑橘越卖越好。”何文桂告诉记者。今年柑橘的价格有所上涨,他家的3亩多柑橘预计能为他带来2万多元的经济收入。与此同时,合作社的560户农户都将共同分享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何文桂走上致富之路,只是重庆市江津区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一个个例。“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个基础性标志,就是农民生活富裕。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以共享为核心,加强小农户与农村新型经营性主体的利益联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稳定完善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在财政扶持、项目安排、建设用地、品牌建设、销售流通、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小农户不仅是农业经济的基础单元,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该以带动小农户致富为着眼点,健全扶持机制,重视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经营机制,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性主体,完善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架起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桥梁。

截至目前,重庆市江津区已发展专业大户3500个、家庭农场876个(区级示范106个、市级示范19个)、农民合作社856个(区级示范82个、市级示范26个、部级示范10个)、农业龙头企业175家(市级27家、部级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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