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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 集中整治群租房及电动车消防安全

2019年02月21日476未知admin

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职,落实责任,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在全省开展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群租房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疏散自救等常识,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经省政府同意,1月27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全省群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对全省群租房消防安全情况及住宅小区、楼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和消除群租房火灾隐患,严厉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重点区域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集区。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群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深入整治阶段(2月6日至4月10日)。各地要按照“不漏一院一户”的原则,依托公安机关“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集中精力对群租房进行精准筛查登记造册,依法依规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全面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是检查考核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综合治理情况分别进行检查验收,对居住30人以上的群租房100%检查验收,对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房抽查率不低于10%。4月底前,省、市两级分别按一定比例适时组织检查考核。 (记者: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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