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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联合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2019年02月25日103未知admin


    中青在线北京8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

    早在今年5月,交通部即对外发布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电子信箱和信函等渠道,收到反馈意见780件。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保留了征求意见稿中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实行共享单车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等内容。

    与之不同的是,在单车的停放管理上,正式稿新增了“单车运营企业要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这一条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目前居民反映的单车在某些区域饱和过剩、某些区域车源匮乏的问题。此前,交通部也表示,不会对单车的总量控制进行要求,但鼓励各城市根据各种现实条件,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正式稿对此前提出企业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时,应规范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改为“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将“适时制定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改为“加快制定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在赔付问题上,征求意见稿里“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最终取消了第三者责任险。对“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这一模式从“积极推行”变为“加快实现”。

    同时,正式稿还新增了“支持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内容,在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上,也提出了如“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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