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向省部级官员行贿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原标题:向省部级官员行贿者,后来都怎么样了?
撰文 | 孟亚旭 韩兵
如题。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想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为十八大后,不少省部级官员接连落马,几乎每个人都涉及受贿罪。
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有受贿则必然有行贿,当初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向官员行贿的单位或者个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政知君这里所说的行贿的单位和个人,是法院在审判落马高官时专门点名的单位和个人。
徽官“杀手”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重磅。
关心时政的小伙伴都晓得,官方公布正在调查,往往意味着已经对这个人调查了一段时间。
安徽省纪委官员曾告诉《廉政瞭望》记者,早在年初(2013年,编者注),中央纪委就曾要求倪发科到北京接受谈话,当时他还是安徽省副省长,“这次算是正式公布接受调查,但他被带走的时间要早得多”。
在官方确认倪发科出事的半年前,2012年12月22日,一位向他行贿的董事长开始被检察院监视居住,这个人就是安徽金鼎工程集团前董事长丁劲松。
法院后来查明——
2001年至2011年,丁劲松为感谢倪发科给予芜湖市某公司在芜湖、六安和黄山开发房地产项目在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少缴土地出让金、加快拆迁、规划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帮助,采取安排倪发科及其亲属到海南旅游,免除倪发科哥哥倪某乙工程款,以乔迁、拜年、考察等为由送现金、购物卡的方式,向倪发科行贿共计人民币1705655.8元、欧元4000元、购物卡2万元。
在媒体笔下,丁劲松是徽官“杀手”。曾有媒体调查发现,因他举报、供出而落马,或涉案的安徽省内官员至少9人,倪发科级别最高。
2015年2月,倪发科获刑17年,在官方公布的消息中,倪发科的行贿者有9人,其中有3人被点名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
倪发科获刑2月后,丁劲松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相关单位也被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551万。
行贿名单中的另一人吉立昌则因“单位行贿罪和非法采矿罪”获刑5年。
吉立昌这个人,曾经是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在丁劲松被监视居住没几天,吉立昌也被监视居住,时间长达1年——
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3年1月3日至7月1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于2013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被蚌埠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吉立昌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给倪发科送的玉石玉器最多,价值也最高!
政知君注意到,这个在酒桌上曾搭着倪发科肩膀叫他“发科老弟”的行贿人,在他获刑后还两度不服:
2016年12月15日蚌埠市中院一审,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蚌埠市中院判决吉立昌因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获刑五年半——吉立昌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审理过程中,吉立昌撤回上诉。
都获刑几年?
十八大以来,向省部级要员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当然不仅仅是丁劲松和吉立昌。
牵涉官员 | 公司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个人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 | 安徽金鼎工程集团,芜湖市某公司 | 丁劲松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3年 | 芜湖市某公司: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20万;没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人民币551万 |
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吉立昌 | 监事会主席 | 单位行贿罪、非法采矿罪,5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4600万 | |
南京原市长季建业 | 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 | 徐东明 | 总经理 | 单位行贿罪 2年,缓刑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 | 武汉深业泰然公司 | 马新建 | 董事长 | 3人犯单位行贿罪,1年半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
李海强 | 总经理 | ||||
姚煜 | 总经理 | ||||
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 | 中基天谷(宜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余鸿之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4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万 |
湖北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王东伟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3年,缓刑5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 | |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 | 湖南鼎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范燕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1年11个月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湖南梓山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王 兰 | 董事长 | 单位行贿罪 2年 | 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元 | |
贵州省原省委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 | 六盘水新华大酒店和盘县红果大酒店 | 陈春章 | 法定代表人 | 行贿罪 10年半 |
这只是十八大后行贿者获刑的一个侧面。
据政知君观察,这些行贿者在后来多以“单位行贿罪”获刑,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中的最大行贿者王兰,因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其他向“老虎”行贿的人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有的则是缓刑。
这里要点一下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
2015年4月,陈柏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7年,他被控受贿283万,致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
1年多后(2017年9月),陈柏槐的三个行贿者也因单位行贿罪获刑1年半,此外,被告单位也因单位行贿罪判罚金1500万,追缴违法所得超5.42亿。
“老虎”落马前行贿者已被查
如果要给受贿的省部级官员朋友圈分组的话,我们就能发现,除了上文提到的“商人圈”,还少不了“政治圈”。接下来就看看已被判刑的高官“好友们”。
牵涉官员 | 行贿人 | 当时身份 | 罪名 | 获刑 |
内蒙古原统战部部长王素毅 | 李石贵 | 巴彦淖尔市副秘书长 | 受贿罪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广西原政协副主席李达球 | 谭玉和 | 广西钟山县委书记 | 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 | 11年半 |
江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 | 孙家群 | 萍乡市副市长 | 受贿罪 | 15年 |
要知道,“政治圈”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从一些案件来看,利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行受贿的现象也不少。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首个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2013年6月落马,2014年7月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王素毅曾为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谋利,先后敛财1073万余元。
而被法院点名的李石贵,在王素毅之前就已经落马了——2012年3月,李石贵被监视居住,2013年11月,在王素毅落马几个月后,李石贵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谭玉和也是如此。
201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原县委书记谭玉和一审宣判,谭玉和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获刑11年半,法院提到这么一句话,“归案后,谭玉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2个月后,李达球落马,成为广西“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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