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浙江绍兴公安局原调研员徐明违反八项规定被撤职

2019年02月21日258未知admin

  新华社杭州12月23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纪委22日通报称,绍兴市纪委、监委近期严肃查处了绍兴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徐明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指出,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今年9月1日晚,徐明法应管理对象、绍兴市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的邀请,到绍兴市越城区某菜馆聚餐,除陈某某自带红酒外,共消费1950元,由陈某某的朋友郑某某支付。9月9日,徐明法又接受陈某某的邀请到乐清市雇用渔船出海捕鱼,租船费2700元、餐费900多元及徐明法的住宿费488元,均由陈某某支付。9月29日,徐明法再次接受陈某某的邀请参加聚餐,除陈某某自带红酒外,消费款750元由陈某某支付。

  徐明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并被人拍摄视频上传网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了解,今年10月,徐明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由调研员降为副调研员。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深圳粤海人力资源市场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8 07:25:46
  宝安区67区留芳路庭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西丽人力公司  路南区财政 桥东区安监 桥东区工商 衡水枣强文 香河县助力 涿州市六组 省化学评优 平泉县不断 营子区十五 天天洗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