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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分法院及个人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先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 7 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韦璐明等 8 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他们是全区法院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们分别是: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那良人民法庭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韦璐明(女,壮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农春梅(女,壮族)宁明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何来成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委
邵国庆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莫乔雅(女,仫佬族)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黄敏开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院长
黎之燕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魏玉芳(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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