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迷上赌博 小伙租车抵押借款 第三次行骗遇“熟人” 当场被抓

2019年02月19日146未知admin


    因为太好面子,高邮男子朱某租车冒充老板,其间,他因没钱赌博,便开始用租来的车去抵押借款。没想到,第三次故伎重施时,前来提供借款的老板竟是“熟人”——第二次诈骗的被害人,朱某当场被抓。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朱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男子抵车借走10万元

    还没还钱,真车主就找上门

    老郑(化名)在扬州经营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1月17日下午,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来到老郑公司,自称叫林海(化名),要办理抵押借款。

    老郑查看了他的身份证、行驶证后,确定证件和本人一致,便答应下来。随后,两人签订合同,约定林海把轿车抵押给了老郑,老郑借款11万元给林海,其中有1万元作为保证金及利息先行扣下,借款期至2月15日止。当天,老郑转账10万元给林海,林海把轿车、行驶证及车钥匙都交给了老郑。

    令老郑没想到的是,春节过后,公司刚一开门营业,就有一名男子上门,自称是林海,是被抵押丰田雅阁轿车的真正车主。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还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老郑接过一看,除了照片外,上面的身份信息与之前的林海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第二个林海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车主本想租车赚外快

    不料却遭客户租车诈骗

    原来,去年4月起,林海为赚外快,把自己的黑色丰田雅阁轿车放到扬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让该公司代为租赁。1月12日,该公司来了一个名叫朱某的客户,想要租赁该车。林海闻讯,赶过去商谈具体事项,并约定,朱某租车10天,费用按照每天350元计算。

    当天,朱某便和该租赁公司签订合同,交付5000元定金后,把车开走。租期到后,可朱某迟迟不还车。林海找他要,对方借故一拖再拖,后失联。直到春节过后,林海通过车载GPS定位,发现轿车在湾头镇一个仓库,立即找了过去,通过询问仓库工作人员了解到,该车被抵押给了老郑的公司。林海这才找上门来要车。

    听了林海的讲述后,老郑糊涂了,搞不清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车主。他决定,不管哪个是真正的林海,在钱没收回来之前,都不能把车交出去。为此,双方僵持不下,分别报警。后警方经调查确定,第二个林海所说的话是真实的,依法对朱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将朱某上网追逃。

    第三次作案遇“熟人”

    怕被打报警,被民警抓获

    3月17日下午4点多,老郑接到朋友的电话,对方称,要给老郑介绍一个客户,该客户要抵押一辆宝马轿车,让老郑去和客户面谈。

    当天下午6点多,老郑和朋友赶到扬州商城附近。几分钟后,客户开着一辆宝马轿车赶来。双方下车后,刚一见面,老郑就觉得这个客户十分面熟。两人对视几秒钟后,客户转身就跑,老郑顿时想了起来——这个客户正是假冒林海的朱某,立即去追。

    跑了几十米后,朱某一个不小心,摔了个跟头。老郑随即上前,一把按住对方,“你这个骗子,敢骗我!我要报警!”见状,朱某赶紧求饶,“别报警,我马上把钱还给你。”

    老郑再次相信了他,和朋友一起把他连人带车送到自己公司。然而,朱某在老郑办公室,一连打了5个多小时的电话,一分钱都没筹到。更令老郑没想到的是,朱某完全不知道自己已被上网追逃,因担心老郑对他动粗,他在打电话借钱过程中,偷偷请朋友帮忙报警,让民警来解救他。

    当晚11点多,民警赶至老郑公司,发现朱某被上网追逃,将其当场抓获。在朱某这次要抵押的宝马轿车内,民警搜查到一名李姓女子的行驶证。后经调查,该女子和林海一样,都是被朱某的“套路”所骗。

    租车冒充老板

    因迷上赌博,开始诈骗

    在公安机关,朱某对自己租车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朱某今年22岁,高邮人,原本在扬州打工。今年1月,朱某没了工作,但又太好面子,为此,他决定租一辆轿车冒充老板。通过网络搜索,他找到了帮林海代为租车的汽车租赁公司。租到车后,朱某因为在微信赌博群内赌博,手头的钱输得所剩无几,就想用租来的车抵押借款。

    为了能顺利抵押借款,朱某请人用自己的照片伪造了林海的身份证、行驶证。抵车借得10万元后,朱某将这些钱用于网上赌博、网络游戏以及吃喝玩乐。然而,在此期间,林海得知轿车被抵押,多次催促朱某还车,朱某不胜其烦,为摆脱林海,他决定故伎重施,租车再抵押骗钱去赎回林海的车。

    但是,第二次诈骗得逞后,朱某改变了主意,寄希望于赌博暴富,把抵车诈骗的钱用于网络赌博,结果,屡赌屡输,只好再去骗车。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第三次骗到轿车,准备抵车贷款时,联系到的可以提供借款的人竟是老郑的朋友。

    诈骗3次得逞两起

    男子获刑4年被罚20万元

    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朱某出庭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至3月间,朱某利用上述方式,先后在江苏扬州、浙江嘉兴作案3起,骗取3名被害人3辆轿车(最后一起未遂)。经鉴定,上述3辆轿车合计价值56.8万余元。

    案发后,涉案宝马轿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已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中,最后一起犯罪已经着手实施,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对该部分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同时,法院综合考虑朱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外两辆涉案轿车依法予以追缴,并分别发还给林海及另一名被骗车主。通讯员 吴艳丽 方凡 丁婧 记者 刘娟


深圳观澜哪个劳务派遣公司不黑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3 03:22:30
  西乡镇九围村蔗园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华富人才市场  上海新一轮 氢能公交示 上海建设多 意大利米兰 市政协举行 学习东北老 市民防办召 市食药监管 上海地铁8 纪念中国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