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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治不孝病:龙南县将拒不赡养者纳入黑名单

2019年02月20日305未知admin

  原标题:江西赣州治疗“不孝病”:龙南县将拒不赡养者纳入失信黑名单

陈某诉郑某案庭审现场

  日前,一则“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西坑村一男子不愿赡养母亲把老母亲推出家门”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南康区唐江镇、村两级干部主动介入为老人“撑 腰”。

  5月13日正值母亲节,当日,南康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唐江镇西坑村西坑小学开庭,公开审理被告郑某不赡养原告86岁母亲陈某一案,唐江镇政府聘请律师为陈某辩护。

  据悉,南康区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以来,将孝文化植入移风易俗、脱贫攻坚建设等中去,有针对性地治“不孝病”,还开通了不孝行为“举报热线”,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更是“讨伐”声浪极高。

  八旬老人夜晚被儿子赶出家门

  4月1日,位于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西坑村,郑某的家中传出一阵争吵。随后,一位耄耋老人被一名男子推了出来。

  这是一段视频呈现的内容,它被配上了“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西坑村一男子不愿赡养母亲把老母亲推出家门”的文字并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慨。

  5月23日上午,还是在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西坑村,一栋三层高的房屋内,一位耄耋老人正在往外搬出椅凳。这一幕被前来走访的唐江镇干部看到,于是连忙跑上前去,帮老人将椅凳搬了出来。

  老人一边道谢,一脸笑容地说:“今天天气好,特意搬张凳子出来晒晒太阳。”

  老人名叫陈某,今年86岁。“别看她现在悠然自得,就在上个月她还被她小儿子陈某推出了家门,还称不会再赡养她了。”西坑村干部说。

  据介绍,老人育有两儿三女,自从丈夫2015年去世后,每半月轮流在一个子女家吃住。据陈某回忆,4月1日自己本该轮住小儿子郑某家的,不想当天晚上,被郑某从家中赶了出来。

  镇政府为老人请律师打官司

  4月2日,陈某向西坑村村委会求助。

  据西坑村村委干部刘经华介绍,村里第一时间进行了介入。原来,郑某误以为母亲陈某分家产不均,故表示不再赡养老人,还让陈某回到老房子居住。

  “4月2日第一次上门调解,无功而返。”刘经华说,“接着4月3日晚再次调解,还专门找了村里的长辈和有威信的人共同协力,郑某仍不听劝解,村委会只得向镇上反映。”

  “不敢怠慢,老人拖不起。”南康区唐江镇宣传委员王文明说,“于是政府为陈某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

  那么对于郑某不赡养母亲的问题,陈某其他子女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我们并不是争母亲该住谁家,让母亲一直住我家都可以。怕的是老人生病后的医药费,这一部分希望弟弟能一块承担。”陈某的大儿子郑某建说。

  记者从南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5月13日上午,南康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唐江镇西坑村西坑小学开庭,公开审理被告郑某不赡养原告86岁母亲陈某一案。

  庭审当日,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听取了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和第三人陈诉,原告、被告、第三人举证、质证,经过法庭辩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程序,最终各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并调解成功。被告郑某与原告陈某达成协议,被告郑某需每月向原告陈某支付152元赡养费,并立即支付本月赡养费。同时被告郑某需承担原告陈某今后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并履行赡养义务,和兄弟姐妹共同照顾原告陈某的生活起居和医疗护理。

  “此案开庭后,在村里引起了巨大反响。”王文明回忆称,当时在场的村民无不拍手称赞,更有村民纷纷表示,这样的法庭审判真是太好了。

  西坑村村民王某回忆起当时的庭审说:“学了很多赡养老人方面的法律知识,回家一定好好孝顺自己的父亲。”

  而南康区人民法院当初接到此案时,认为此案对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推进乡村乡风文明建设有促进作用,于是决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到案发地唐江镇西坑村现场开庭,并借用西坑小学校园作为开庭场地。

  此次庭审的卢法官说:“能通过调解,被告郑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法庭之上与母亲达成了赡养协议,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调解不赡养老人行为21起

  在南康,这一事件的处理发生不是偶然,也并非个例。

  为治疗“不孝病”, 南康区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亮出了重拳。

  据南康区文明办副主任李升香介绍,早在今年3月南康区委、区政府就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乡风文明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行为。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农村不孝敬、不赡养、不善待老人等系列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开展集中教育和劝导,处置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依法维护老年人在赡养、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不孝子女的处罚力度。

  薛某,上坪村岭背组村民,现年73岁,年老体弱,丈夫多年前因病去世,夫妻二人6个女儿均已出嫁,薛某独自一人生活。2016年年底,因其房屋属105国道畅通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并已拆迁,其6个女儿对其拆迁的经济补偿和房屋安置产生争执,均要求继承,但却无人主动提出赡养薛某。

  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多次组织调解,村干部上门做工作,薛某和其小女儿达成一致,现跟随小女儿共同生活,由小女儿赡养。

  东山街道坪塘村下朱组肖某为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一直独自居住,随着年纪增大,身体大不如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儿子朱某对母亲不闻不问。经过村委会多次做思想工作,朱某当场表示:“老人将我们抚养成人确实吃了不少苦”,并当面向母亲肖某认错,接母亲跟自己一居住,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弥补之前的过错。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调解不赡养老人行为21起,其中镜坝镇鹅岭村通过村级广播通报批评不赡养老人行为,成效明显。

  开通举报热线弘扬传统美德

  据李升香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就在5月中旬南康区开通了一个全区不孝行为举报热线。

  “针对不善待老人、不赡养老人这类人群,我们要不遗余力地打击这种行为。并承诺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完全保密。”李升香说,“我们还细分了7大类型,有不理睬型、找借口型、‘踢皮球’型、推卸责任型、趁机要挟型、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型、不让老人一起住型。”

  据了解,南康区不孝行为举报,将对不孝、不善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旨在借助社会舆论激发人们的道德良心,教育、引导群众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孝文化植入乡风文明建设。

  东山街道坪塘村下某村民说:“不孝行为举报的开通使得身边不孝的行为更加无处可藏了。”

  记者还了解到,南康区为了将孝文化植入乡风文明,常态开展“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新乡贤”、“好婆婆”、“好儿媳”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发挥道德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同时,该区各村(居)红白理事会要指导村民家风家训的制定和宣传,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育人化人的作用,大力宣传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

  拒不赡养父母将上失信“黑名单”

  据了解,赣州市开通了不孝行为“举报热线”的还有龙南、上犹、兴国、瑞金等地。

  2018年4月8日,上犹县发布《关于依法治理不孝行为工作的公告》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不孝人员开展“一对一”的法治宣传、教育、调解;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赡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赡养案件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开展“百善孝为先”主题教育活动。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处置曝光一批不善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设立“不孝行为”举报热线。向广大群众征集不善待老人、不孝敬父母的反面典型线索,线索经核实属实的,将进行曝光,并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完全保密。

  记者还从上犹县了解到,从4月17日不孝行为“举报热线”开通至今,陆续接到不孝行为举报电话20余起,截至目前,核实处理了12起,还有8起正在处理中。

  龙南县在表彰宣传一批“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儿媳”等先进典型的同时,也严厉处置曝光一批不善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并建立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对拒不赡养父母的,由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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