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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驾警车收3000元“黑钱”

2019年02月21日465未知admin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榆林交警部门一名辅警私自驾驶警车上路巡查,收3000元“黑钱”。日前,该行为被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处理,涉事辅警被辞退。
   据了解,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子吴中队位于子洲县,该中队巡检司分队辅警延虎在2018年1月13日独自驾驶警车上路巡查过程中,收取驾驶人罚款3000元,未出具收款票据,也未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平台,并将此款全部据为己有,在交警系统和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称,根据《输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一、三、三项之规定,经2018年1月24日支队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辅警延虎予以辞退,并由其中队负责收回所配发的警用证件、警用标志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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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2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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