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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理财骗局案开审

2019年02月24日222未知admin

今年58岁的高大妈在“以房养老”的理财骗局中,失去了她家唯一的房子,于是她将代理人龙学武以及签订合同的对方刘凤仙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此前签订的合同无效。8月7日上午,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被告用欺诈手段骗取住房
   高大妈怎么也没想到,位于北京朝阳区金蝉北里、面积80.95平方米的一套房子竟在这场理财骗局中,悄无声息地变成了别人家的房子。
   高大妈说,2016年4月,朋友董女士介绍,她了解了一个“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就是将房产证抵押,为其做理财,12个月为期,每月给付其房屋价值的3%,高大妈只需白拿钱即可,无风险。2016年4月15日,董女士联系了广艳彬和龙学武,与高大妈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订了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委托书以及公证书等法律文件,同时让高大妈交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随后出借人王跃带着她紧急在石佛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王跃给高大妈名下的银行账号转账了3笔钱共计220万元,除付给龙学武手续费等之外,高大妈将剩余的钱转给董女士做理财。此后的两个多月内,高大妈的银行卡累计收到董女士转账的约13万元之后,便再无任何消息。
   高大妈说,2016年10月,当她询问利息时,董女士将她带到广艳彬处,却被告知房子已被龙学武过户,要求高大妈一家尽快搬出住房,并归还借款和利息。闻言,高大妈立刻跑到房产交易大厅查询得知,原来2016年10月9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凤仙伙同龙学武将她的房子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交易价格只有130万元,低于当时市场平均价。高大妈认为,涉案房屋是其私有房产,被告刘凤仙、龙学武等人,欺诈行为明显,以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骗取其住房。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被告:原告因资金周转抵押房屋
   法庭上,被告龙学武辩称,2016年高大妈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他,因急需资金,希望他从中联络,借用一些资金。而他刚好因为认识一些民间借贷人,于是答应帮忙。经介绍,高大妈与王跃联系,出借人王跃向高大妈支付200多万借款。为保证借款的偿还,经出借人要求,高大妈用涉案的房屋进行了抵押,同时,为了取信于出借人,高大妈签订公证授权委托书,委托自己全权代理,一旦无法偿还,便让自己代替其出售房屋偿还借款。
   2016年7月,高大妈对他说借款无法偿还,让他卖房偿还贷款,于是他通过中介公司将售房信息挂到网上。刘凤仙看到后通过中介和他联系,高大妈就让他和刘凤仙办理购房手续。他让高大妈最终确认无误后和刘凤仙签合同。刘凤仙办理过户后给付的房款,高大妈让他打到其指定的王跃的账户。
   龙学武认为,自己并不存在任何自作主张、自行买卖房屋的情况,更不存在和刘凤仙串通的情况,整个交易过程都是按照高大妈的要求进行的,不存在诈骗行为,因此,原告起诉他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参加庭审的高大妈的儿子儿媳予以否认,并认为龙学武、王跃、广艳彬之间相互勾结,骗走了他们家的房子。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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