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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低出”大肆收房后 悦河物业突然人去楼空

2019年02月21日504未知admin

  房东提供的租赁合同及悦河物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夜之间搬空了的悦河物业 本版图片/晨报记者 张佳琪

    晨报记者 张益维 实习生 尹丹丹

  租赁住房的建设如火如荼。然而,最近租房市场上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之声。一家名为上海悦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悦河物业”)的企业,在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过程中,突然宣布遇到“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支付押金、房租。该公司的多个经营地也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留下提前缴纳多月房租的租户、与没收到租金的业主,面面相觑。
  吊诡的是,悦河物业的房东、租户们发现,虽然是同一间房,房东和租户的合同却大有不同。房东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租给悦河物业,悦河物业的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一。租户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悦河物业租房,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我们怀疑,这家公司在以此方式,套取租户提前支付的大量房租。”租户代表小刘表示。由于悦河物业提前收走了租金,目前,与该公司签订合约的超140对房东、租户,即将面临有房难收回、有家难归的尴尬境地。
        
  悦河物业突遇“资金问题”

  “尊敬的业主,您好!因公司资金问题,未能将押金、房租及时支付,公司正在想办法解决……”
  1月25日晚,老吴的手机突然弹出了这样一条短信。看到这条以上海悦河物业的名义群发的短信,老吴傻了。就在不到30个小时前,他刚在位于田林东路390号的上海悦河物业办公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老吴以2700元每月租住房屋,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老吴对能以这个价格租到一室户很满意,当场将共计10080元押金、租房款支付给了悦河物业。
  “我都还没搬进去,怎么公司就出事情了。”老吴想不通。在他记忆里,在1月25日下午2点他签合同的时候,这家公司一切还都看上去好好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看不出一点问题。”
  为了证明短信真伪,1月27日一早,老吴拉着给他介绍房源的中介,再次来到田林东路390号。然而,曾经忙碌的悦河物业工作点,不仅大门紧闭,连招牌都已被卸掉。附近卖水果的阿姨告诉老吴,前一天晚上,这里忙着收拾东西,折腾到了夜里12点多。

  引发房东租户矛盾加深

  在老吴为田林东路390号的景象而错愕不已的时候,在悦城物业位于凌空SOHO的总部、位于昆山、盐城的分公司,同样的场景也在上演着,悦河物业租住的场地先后人去楼空,公司员工要么失联,要么自称无法解决问题。
  “员工直接把我们拉进了维权群。”房东老陆无奈地说。
  讨说法的房东、租户聚集在一起,经自发统计,他们发现,至少140对房东、租户受悦河物业“资金问题”影响。受影响的房东、租客遍及昆山、盐城以及上海各区。对于这些房东和租户来说,他们面临着或者有房收不回,或者有家难归的尴尬境地。
  根据悦河物业与房东签订的协议,房东需向悦河物业提供一个月的免房租空置期,用以寻找租户,从第二个月才能获得房租,悦河物业支付房租的方式为押一付一。也就是说,对于房东而言,他们至少损失了一个月空置期的房租。
  悦河物业的租户损失得更多。根据悦河物业与租户签订的协议,租户的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或者押一付六。大多数租户,租房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以及2018年1月。也就是说,对于悦河物业的租户而言,他们中的许多人,将损失三到六个月的房租。
  面对这样的矛盾,收不到租金的房东,急于将房子收回,而已付了租金的租户,则希望能够按照其之前与悦河物业的合同,将已支付的月份继续住完。伴随着悦河物业可能解决资金问题的希望日趋渺茫,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在徐汇区通过悦河物业租房的易阿姨发现,她在1月25日租住的房子,门锁已被房东换掉了。“房东说,我们的问题各自解决,连谈都不要和我谈。”易阿姨说。她觉得十分委屈:“我都无家可归了。”
  租户代表小刘告诉记者,担心被房东撵出来,是悦河物业的租户普遍的忧虑。“年底了,被撵出来的话,我们去住哪里呢?”小刘说。

  月租金差价高达900元

  然而,对于悦河物业的房东而言,让租户按照合约继续住房,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这不仅意味着房东要以零房租将房子租住给租户数个月,还意味着房东需接受悦河物业与租户签订低房租。
  “如果我知道悦河物业是以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方式经营的,我不会将房子交给悦河物业。”房东代表李女士说。所谓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是指悦河物业以5800元每月从李女士手中租房,又以每月5300元的价格将房子转租给租户。在悦河物业的房屋租赁中,这样的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案例比比皆是。
  昆山房东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以2600元每月的价格将房子出租给悦河物业的,悦河物业的打款方式为押一付一。而承租李先生房子的小姚则表示,他是以每月1900元的价格从悦河物业租房的,他给悦河物业的打款方式为押一付六。
  徐汇区房东老陆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以每月3600元价格出租的,而房子的承租者小刘则表示,他的租金为每月2700元。二者差价高达每月900元。
  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由于缺乏和彼此的沟通,他们对悦河物业的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行为都不了解。“我们都是事发后想办法才联系到彼此的。”租户小姚说。“我要了三次,他们才给了我租户的联系方式。”房东代表李女士则表示。

  自称出租房有政府补贴

  由于存在差价,租户们希望能够以原租金继续租房,而房东则难以接受。那么,除了不知情的房东、租户,难道没人对这种经营模式产生过质疑吗?
  作为少数的知情租户,租户小周说,她曾提出过质疑,得到的解释是,差价源于悦河物业希望以此方式打开市场。此外,悦河物业还自称,有政府补助。
  “上层就是这样向我们解释的,说政府正在大力扶持租房市场,每套房子都是有补贴的。再加上有空置期的月租,公司亏不了多少。”悦河物业的员工小K说。“我算算也是的,空置期的几千块平分到每个月,也有几百块,再加上几百块补助,好像差价六七百也合理。”小K告诉记者,如今,员工也面临着欠薪的问题。
  “他们的经营模式就是高价收房,低价出租。员工都是从各中介公司挖过去的,里面的人说老板有政府补助,想抢占租房市场。”曾为租户吴先生介绍过房源的房产中介告诉记者。
        
  [律师观点]
  高买低卖涉嫌欺诈

  对于悦河物业的做法,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葛志浩律师表示,悦河物业以代管的形式,并借助“高买低卖”的形式从事房租转租行为,其本质上涉嫌欺诈。
  葛志浩指出:“首先,作为社会法人,悦河物业理应以盈利为导向,房屋转租的过程中,如果以明显低价转租给第三人,则有悖于市场经营规律;其次,悦河物业在向业主缴纳押金和向实际承租人收取押金时,存在价差,这一价差性质属于实际承租人的保证金,正常情况下悦河物业应妥善使用这笔费用;再次,悦河物业不仅大量‘收入’房源并与实际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收取大量租金和押金,又在短时间内宣称遇到‘资金问题’,与常理不符。”
  据此,葛志浩表示:“假设悦河物业主观上即存在赚取实际承租人押金的这一最终目的,那么其行为性质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葛志浩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时,首先,可对中介方的经纪资质进行查询,以确保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其次,由于绝大部分公司均采用注册资本认缴制,因此在签约前也可对该公司的实际缴纳注册资金情况予以核实,以确保公司经营实力;最后,在签订明显低于周边租赁行情的租赁合同时,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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