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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观光车上路载客 居民有需求 交警难查处

2019年02月19日274未知admin


   数十辆在旅游景区才能见到的电动观光车,长期在城东田洪正街3公里的道路上往返穿梭,有人认为影响交通应予取缔,也有人认为公交车少、线路单一,才使得观光车有了市场需求。
  观光车在田洪正街载客一元一位“招手就停”
   最近,有多名市民反映,城东田洪正街上有六七十辆电动观光车非法营运,“都是私人的,乱停乱窜,每天上下班高峰期,这条街的交通非常混乱。”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该路段看到,不断有四轮电动观光车驶过,这些车没有车门,与景区观光车大同小异。这些观光车外型、大小不一,有的贴着便民服务车的标识,有的贴着游览车,一旦有乘客上下车,就随时停靠。
   在“终点”朝阳社区门外,停着六七辆四轮电动观光车,有的印有“田王-朝阳,一元”的字样。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这个地方除了社区居民,还挂着两所学校的牌子,不断有学生进出。“随叫随停,一人一块”,有人经过时,电动车主就打招呼揽客。
   华商报记者搭乘一辆可坐13名乘客的观光车,不到一分钟,有四五名学生上车,司机随即发车。发现路边有等车模样的,司机就放慢速度招呼,一旦有上下车的,就立即停车。下车时,乘客向司机支付1元即可,收钱的纸箱上还印有二维码,供扫码支付。
   一位电动观光车司机说,他的车花了五六万元,知道观光车不让上路的,但为了“谋生活,也是给大家方便”。
   附近居民说,这些电动观光车有五六十辆,大多是去年增加的,他们通过拉客收费赚钱,主要营运路段就是田洪正街。“主要是方便,招手就停。”
  是否属机动车没有国标交警难查处
   昨日,西安灞桥交警部门明确电动观光车属于场地车,不允许上路,只能在特定区域内使用。那么,为什么这些观光车仍然上路营运呢?
   采访中多位乘客认为,洪庆有10万居民,而当地公交运力严重不足,方便、便宜的观光车就这样应运而生,成了上班、买菜的居民和学生们的首选。华商报记者在田洪正街转了一圈,只看到了416路、231路两趟公交线路。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洪庆街办。工作人员说,领导下乡检查工作,他并不太清楚。
   “对于交警部门执法而言,难点在于四轮电动观光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没有国家标准。”交警灞桥大队一负责人说,根据西安市有关条例,两轮、三轮车非法营运由交警部门查处,机动车非法营运则归交通局管,“应该先制定标准,有了标准,交警部门才有依据可查。”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曾有人提出过洪庆出行难一事,灞桥区有关领导表示将进行调查了解。 华商报记者宁军 摄影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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