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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论:反对家暴法律触角如何穿透家庭门?

2019年02月18日551未知admin

  原标题:半月谈评论:反对家暴,法律的触角如何穿透家庭之门?

  11月14日,几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疯传。画面显示,一名男子手持木棍当街击打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让人惊讶的是,双方竟是夫妻关系。

  据警方调查,当天上午,因家庭矛盾,男子在公园里找到带着女儿的妻子蔡某后,持木棍将她击打倒地致伤。目前,男子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假如蔡某的伤情鉴定结果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警方还将依法启动刑事案件侦查程序。

  家暴致妻子耳聋  丈夫被判赔19万元并刑拘

  虽然这位施暴者已经被追责,但仍然有不少女性生活在噩梦中。南宁的卢某总怀疑妻子赵某与他人有染,2014年一次争吵后,他殴打妻子导致赵某双耳失聪。今年,赵某提起讼诉,要求离婚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10月25日,法院一审判定,卢某赔偿赵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随后,法院启动反家暴联动机制,将家暴犯罪线索移送至辖区公安局,卢某随后被刑拘、将被追究刑责。这也是南宁市首例由法院直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并破获的家暴犯罪案件。 

  向家暴说不  多措并举反侵害

  全国妇联统计,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被丈夫殴打。此类案件具有反复性、多次性,在文化层次较低、男权意识浓郁的环境当中,妇女越容易受害。

  家暴受害者 吴女士

  一次又一次受到攻击,人就崩溃了,活不下去了。之前像我这种的话,都有过想自杀的那种感觉。

  因为经济上依赖男方,或考虑到亲属感受跟社会评价,同时担心调解无效可能招来报复,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敢轻易挺身维权。

  目前,广西已经挂牌成立了超过30个反家暴庇护机构,受害者可以在这里得到生活救助,法官跟心理咨询师也会及时介入。此外,当事人持相关证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还可以禁止施暴对象靠近。

  半月谈微评

  [反对家暴,法律的触角如何穿透家庭之门?]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就已经正式施行。然而近几天家暴新闻频出,作为社会最基础单元,家庭之内的施暴者仍处于监督真空,被害者权利救济往往十分困难。

  当我们呼吁法律严惩的时候,除了给浮出水面的家暴者扣紧法律的镣铐,更要让反家暴的法律触角伸进千家万户之门。据调查,我国每7.4秒就有一名女性遭受家暴。只有让法律的威力穿透施暴者紧闭的家门,打通家暴的外部干预渠道,打破“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施暴者们才会“不敢为”。

  来源: 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 《新闻在线》、半月谈微博

  记者 :袁木 吴德彬 吴昊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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