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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未设置灭火器 潼南消防立案查处

2019年02月19日483未知admin

    华龙网2017年10月26日18时讯 近日,潼南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突击夜查时,发现桂林街道迦蓝酒吧未设置灭火器,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检查中,支队执法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员工是否开展相关培训等。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针对检查的火灾隐患,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并依法立案调查。

    执法监督人员提醒该场所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重视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整改,进一步增强自防、自查、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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