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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城镇职工养老金增至月均3770元

2019年02月19日51未知admin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景烁)10月30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北京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报告(2016年-2017年)》。报告指出,5年来,北京城镇职工养老金每月人均增至3770元,养老金保障范围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900元。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突出特点是程度高、增长快、高龄化、不均衡、抚养重。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29.2万,从2012年的262.9万增长到2016年的329.2万,平均每年净增16.6万老年人,每天净增450人,这些老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4.1%,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同时,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的少儿人口,从2012年的14.1人增长到2016年的19.1人;而同期抚养的老年人口从29.4人,增长到38.1人。

    2016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调整老龄事业战略重点,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颁布了全国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实施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养老助餐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社区和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配套政策,弥补居家养老服务短板,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制度更加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多样。

    该报告指出,在社会保障方面,5年来,北京市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12年的2510元增长至2017年的3770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由357.5元增长至610元,福利养老金标准从月人均277.5元增长到525元,养老金保障范围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征地超转人员人均月领生活补助费由2015年的1750元增长到2016年的1950元。

    对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力度也在加强。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9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制定,即每人每月1350元。

    在老年人健康服务方面,北京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中医健康养老社区建设。截至2016年底,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309.23万份;2510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的药品逐步纳入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部分区开展签约老年人上门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除此之外,在2015年养老助残券“券”变“卡”的基础上,2016年实施“老年人优待卡”变“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将老年人优待卡转换成集多种养老助残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养老助残卡,实现对老年人服务情况的智能分析和精准管理。

    据北京市民政局统计,截至9月30日,全市老年人使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享受免费公交约2.34亿次。2017年1—8月,全市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享受免费进公园937.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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