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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变局:大股东刘沧龙撤出遇阻二股东宣布减持4%|新京报财讯

2019年02月19日489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四川传奇商人刘沧龙旗下上市公司近日连遭变局。9月20日,宏达股份公告显示,股东新华联控股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据2017年中报,新华联控股为宏达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9.84%。

  据官网介绍,宏达股份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上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底,在职员工9213余人。

  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其为刘汉亲属。刘沧龙一手打造宏达集团,为该集团董事局主席。他还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

  9月11日晚,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工作日。

  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其中18亿元为收购直接支付交易对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另外再向宏达实业增资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但股权转让并非一路坦途。

  据宏达股份几乎同时披露,由于宏达集团、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过户,且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故宏达集团和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继续推进。

  股权冻结事件与一年前的一份协定有关。

  2016年9月2日,安信信托与宏达集团签订协议,设立“安信创赢33号信托计划”以其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受让宏达集团相关债权。双方约定,后续宏达集团应向安信信托回购上述债权并偿付相应债务,而宏达集团实控人刘沧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协议,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若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安信信托。但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及时就控股权变更事宜通知安信信托。为此,安信信托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标的金额达10亿元。

  目前,上海高院已冻结宏达集团持有宏达实业的40%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实业的42%股权,冻结宏达实业持有宏达集团36.6%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集团30.38%股权,冻结期限3年。

  9月18日,宏达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对宏达股份称,请公司向股东核实并 补充披露: (1)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 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息、担保等;(2)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3)相关方是否存在解决司法冻结事项的意愿及 具体安排或约定;(4)除司法冻结事项外,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还存在其他实质 性障碍。

编辑:艾峥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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