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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青岛贷前调查违法严重不尽职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银监罚决字〔2018〕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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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江爱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青岛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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