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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资纠纷”向警方求助 一查竟是“合同诈骗”

2019年02月22日148未知admin

    “我以为是劳资纠纷,说打民事官司才能解决,警察管不了。没想到,警察帮我追回了15万元的损失。”8月30日,华侨路派出所里,从民警手中拿回失而复得的钱财时,王先生再三表示感谢。
  6月初,王先生来到华侨路派出所。他告诉民警,年初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一家劳务公司的李总和总工程师张工。三人就安徽某安置房项目达成合作,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我当时给了李总10万元履约金,给了介绍人2万元好处费,还给了张工3万元,一共15万元。”半个月后,眼看约定的工程日期到了,施工方却迟迟没有进场施工。而张工和介绍人找各种理由拖延,最后干脆拒不接电话,李总更是“消失”了。
  “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属于‘劳资纠纷’,得上法院打民事官司。”王先生说。他试图搜集证据,却不断受阻,实在没辙,只好报警求助。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首先核实“李总”的身份,警方调查发现,对方用的是化名。接着,警方核实劳务分包协议上的甲方落款“南京某劳务公司”,经查询南京江宁确有一家这个名字的公司,但公司负责人表示,王先生遇到的“李总”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最后,警方找到了合同上所指的该安置房项目总包及分包方,调查发现该项目与“李总”也没有任何关系。
  “通过核查这三个重要的真相,我们已经基本可以确认所谓李总、张工及介绍人是通过虚构事实不当得利,已经构成了诈骗。”办案民警说。调查中还发现,这伙人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一名宿迁籍受害人孙先生2万元。
  警方对此正式立案侦查,7月27日,将三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8月28日,三人因涉嫌诈骗被批准逮捕。王先生也挽回了15万元损失。
  通讯员 鼓公宣 赵柏恋茹
  本报记者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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