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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社团”、“非法组织”问题如何解决?***文件开出精准“药方”

2019年02月21日350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诈捐骗捐……近年来,社会公益事业出现的各种问题被频频曝出。近日,***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山寨社团”、“非法组织”、公益社团的规范问题,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均开出了精准“药方”。

  针对经常出现“山寨社团”、“非法组织”招摇撞骗等问题,《意见》要求“及时公开从事社会公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以及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监管信息。”

  《意见》还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及时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有关部门要于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针对扶贫、社会救助等领域存在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针对人们高度关注的大气质量等环境问题,《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针对受捐或募集款物流向不明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同时,还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开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

编辑:王中新 艾峥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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