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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业主家起火 楼道堆破烂令人忧

2019年02月21日282未知admin

3日晚,明德门北区10号楼1楼一业主家起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楼道内堆放的杂物让邻居很是担忧。
   昨日上午,多名业主聚集在楼下讨论前晚的火灾。2楼业主唐先生说:“3日晚9时许,我刚洗完澡,就闻见一股特别重的烟味。我知道1楼邻居家中常年堆放破烂。”3楼一名业主说:“3日晚的火从次卧和阳台燃起来,大约半小时后被及时赶到的消防人员扑灭,没造成更严重后果”。
   唐先生说,起火业主家住着60来岁的两口子和两个孙子,老两口常捡破烂贴补家用。3日晚起火时,只有小孙子和奶奶两人在家,晚9点多大火就燃起来了。“他们不光家中堆满破烂,还给楼道、单元楼周围都堆满了,有点小火星就能酿成大火。”不少邻居称。
   昨日上午,起火业主家一直没人,从阳台窗户望去,房内墙壁漆黑一片。在门口和阳台外面,堆放着大量破烂,有酒瓶、废铁、纸板等。
   一名业主说,“我们多次和那家沟通,希望尽快清理楼道里堆放的杂物,不要让邻居们整日生活在火灾隐患中,但没有用。”
   昨日,多名业主去找物业,希望物业出面协调此事,但因是周日,物业大门紧锁。华商报记者致电小区一名物业负责人,对方称信号不好,挂断了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楼上业主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昨日小区多名业主也拨打了96119消防隐患投诉电话,工作人员称将在3-5个工作日处理。目前,消防部门正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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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03: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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