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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开门红”保险销售风险提示 谨防“即将停售”、“限时限量”等炒作 |新京报财讯

2019年02月21日19未知admin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鹏)又到新一年的“开门红”保险销售节点。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月3日发布公告,提示消费者谨防“炒停”营销,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

  保监会特意提及了“炒停”营销和夸大宣传两类销售行为。“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保监会也表示,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

  “比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保监会举例称。

  记者了解到,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区别明显。其中,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未来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亏损,而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不确定。此外,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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