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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南宁违法违规为房企缴交土地出让金融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2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存在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银监罚决字〔2017〕17号 | ||
被处罚当 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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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罗庚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广西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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