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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培育发展庭院经济

2019年02月21日449未知admin

    

  省政协委员翟喜林在前期调研中发现,我省在发展庭院经济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缺乏科学布局,庭院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产品开发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档次较低,缺乏增收潜力。大部分农村发展庭院经济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品种单一,稀有品种、反季节种植少,特点不突出,效益低下。

  此外,服务体系和市场信息不足。我省农村普遍经济发展落后,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信息,大多数农民对市场把握不准确,市场经济意识差、销售渠道不畅,无法规避风险。多数是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经济力量薄弱,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供销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整,服务不到位。

  翟喜林建议,以高效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庭院资源为主线,发展庭院经济。各县(市、区)政府尽快出台进一步培育发展庭院经济的意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把培育发展庭院经济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内容,抓好落实,加强政策扶持。还要以产业为支撑,突出区域特色。这就需要做好前瞻性布局,探索符合本村的发展模式,帮助农民选好品种,突出特色,在发展策略上做到“品种、质量、数量、技术”四个超前,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庭院经济规模化发展格局的形成。要突出绿色种植、绿色养殖、林下经济等,提升农牧产品的品质内涵。强化庭院经济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利用先进技术的能力。同时要培养致富带头人,通过典型带动推动庭院经济发展。 新文化记者 刘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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