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3月起驾照销分有新规,连上海交警APP都改了?事实是这样的

健康频道 2019年02月21日290未知admin

摘要:3月1日起,上海处理非本人名下的有扣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必须到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进行处理。

今天,市民打开“上海交警APP”时都收到了一条公告:“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通过本APP进行违法处理时,必须符合以下情形:1.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非本人机动车(须绑定)的不记分违法行为。其他情形,请当事人前往相关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以后非本人车辆的有记分的交通违法只能到窗口去处理,想要买分、卖分就没那么容易了。”看到公告,市民陈翔宇觉得这是一项打击销分“黄牛”的有力监管措施。

 

记者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依照公安部规定,为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对“上海交警”APP、“上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 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行了更新、升级,完善人车对应的规则,防止发生替他人代扣分的违法行为。

 

目前,“上海交警”APP一个实名认证的驾驶员名下最多可以绑定4辆机动车,本人名下机动车会自动关联,最多可以绑定3辆他人名下的机动车。但根据公告内容,今年3月1日起,通过“上海交警”APP处理有记分的交通违法,驾驶员只能处理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凡是处理非本人名下的须扣分的机动车违法,必须到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当面进行处理。

 

“到窗口处理违法时,可以做到电子警察拍到实际驾驶人照片和处理人一致,防止他人代扣分。”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变化看上去很小,实际上修复了目前APP等交通违法处理渠道存在的可由他人代扣分的漏洞。

 

市民张丽看到公告后有些“无奈”:“我是本本族,以前用我的驾照在APP上帮老公扣过分,以后就不行了。”像她这样帮家人代扣分的情况,在生活不算少见。

 

但实际上,代他人扣分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款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如违反该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对于网传“公安部新规定,3月1日后处理非本人的交通违法,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只要绑定之后就能在线处理非名下机动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这一说法,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上海的做法将严格按照今天公告执行,所有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产生的有记分的交通违法,一律到窗口进行处理。

 

据悉,使用“上海交警”APP处理交通违法需实名认证,同时满足本市驾照和本市机动车两项条件,才可在APP内使用处理违法功能。3月1日后,使用者只能在线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的有记分的交通违法。

栏目主编:简工博文字编辑:简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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