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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买酒起纠纷持刀砍伤店员 男子获刑10个月

2019年02月21日302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林小映)海口男子吴某到便利店买东西时,以为店员态度不好,遂结伙持刀将店员砍伤。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7年2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和冯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海口市高登东街一家便利店内买酒喝时,以为店员张某等人要将他们赶走,于是吴某等人便离开了便利店。过后,吴某等人一起持砍刀、电动车锁头又返回便利店内,将张某的头部、手部及脚部等砍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12000元,并取得张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1999年5月出生),且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其亲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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