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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种植作物 儋州法院依法清除作物

2019年02月19日578未知admin


  天涯法律网讯(高琼芳)11月10日上午,儋州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的指导协调下,联合儋州市公安局、东成镇政府、东成村委会高效执结申请执行人海南儋州华隆置业开发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标等5人4宗案件,顺利清除4306.733平方米土地上的附着物,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2年前,申请执行人海南儋州华隆置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与儋州市东成乡政府、东成乡长茂合作社签订协议(2002年东成乡、长坡镇合并,设立东成镇),征收该村土地用于开发,在缴纳征地费用及完善土地征用手续后,合法取得了东成乡旧城区非农商住地的使用权。后因被执行人儋州市东成镇东成村委会长茂新村村民李某标、李某任、李某杰、李某进、李某良5人擅自在该土地上种植橡胶树和苦楝树等作物,种植面积为4306.733平方米,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华隆公司遂向儋州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华隆公司依约共计补偿了***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李某标等5人未依约清除地上附着物。

  立案执行后,儋州法院依法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强制执行公告,责令5被执行人自行清除该地块南边种植的橡胶树和苦楝树等作物,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11月10日,儋州法院联合市公安局东成派出所、东成镇政府、东成村委会共计67人到现场强制执行。由于村民对执行情况不了解,误认为法院将对长茂新村村民小组所有土地进行强制执行,顿时在执行现场聚集了约200人,意图阻挠执行。儋州法院带队领导立刻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指挥中心在单兵无线视频设备下了解到现场执行情况后,立即进行分析并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暂缓强制清除工作,将到场执行的人员分成安保组和释法组,安保组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工作,以免发生暴力事件,释法组负责给村民进行法律释明,以案说法,疏导村民情绪,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在场群众情绪稳定,消除了顾虑,一致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强制执行。随后,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清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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