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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月8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我省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甘孜县东谷片区工委原副主任贡布其加侵占牧民定居贷款等问题。贡布其加在担任查龙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查龙镇吉庆一村94户群众2015年度扣还牧民定居贷款资金共50万余元、查龙镇虫草资源采挖管理费共34万元、查龙镇5个村2016年1至3月低保金共28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贡布其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叙永县赤水镇石门村党支部原书记曾明通、村文书姜登会乱收费等问题。2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2015年危房改造户相关手续时,违规收取村民资料费合计3100元,其中,曾明通收取1300元,姜登会收取1800元。此外,曾明通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还。(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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