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安部公布第八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赴港定居申请受理审批工作安排

2019年02月21日82未知admin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 姜天骄)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自2018年1月18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据了解,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在内地子女。自2011年4月1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按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迄今已先后受理了七批申请。此次受理第八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作为最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即所有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均可提交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8 22:12:42
  坑梓镇金沙村金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布吉临时工外包  高邮市劳动 我市参加贯 群众利益无 宝应三举措 邗江区社保 市解欠联席 政府买单促 宝应县组织 江都完成城 夯实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