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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的车追回来了

2019年02月24日57未知admin


   拿到汽车钥匙的那一刻,宋先生激动得不停地向民警表示感谢。民警辗转10余万公里,追回了包括宋先生的宝马在内的11辆被骗车辆。
  不少车被租赁公司“卖”了
  均为数十万元的豪车
   昨日上午10时许,公安未央分局召开“被骗赃物发还大会”,向11位“李某某系列合同诈骗案”受害车主发还被骗车辆。
   2015年10月,公安未央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自己的私家车被一租赁公司“卖”了。经了解,民警发现涉案车辆均为数十万元的豪车。
   经查,嫌疑人李某某于2014年12月29日虚报股东成员,以未出资认缴5000万元的方式,注册成立了西安比欧特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1月,他聘用30余名业务员开业运营,要求公司员工以承诺高额租赁费用的方式,面向社会私家车主租赁高档轿车,并同车主签订《车辆托管合同》,进行汽车租赁业务。2015年7月开始,李某某将租赁来的汽车用以抵押借款,偿还个人债务和借款利息,由此走上了一条“租车——质押甚至变卖”的犯罪道路。
   为了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经侦大队民警陈晋和同事,以车辆第一销赃人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先后远赴内蒙古、北京、河北、山东、甘肃、福建等地,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辗转10万余公里,追回11辆被骗车辆。
  李某某获刑5年
  剩余5辆涉案车仍在追缴中
   受害人宋先生2014年6月按揭5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车,2015年6月将车送到李某某公司出租赚钱,“他给的回报挺不错,起初都按时支付,每个月一万多。”宋先生说,2016年3月,到了对方该打钱的时候却没收到钱,他就赶到位于大明宫遗址附近的租赁公司一探究竟,“没想到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了。”宋先生报了警。
   李某某落网后交代,在公司成立后,营运初期,为了提升知名度,李某某以首租19元一天的超低价租赁费开展租赁业务,导致公司严重亏损。为了应付公司开支,李某某到处借钱维持公司运营。仅半年时间,李某某非法抵押变卖他人私家车16辆,总价值463.7444万元,估值损失323.8万元。
   “嫌疑人将每辆车以极低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借款,比如一辆50多万的车抵押款仅20多万。”办案民警陈晋介绍,在抵押后李某某不会去关注车辆的去向,因而造成车辆多次被抵押转手,“那些最终的车辆持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车辆,明知车辆来源有问题,所以法官不支持这些人作为善意第三人存在,直接追回车辆。”
   据悉,2017年8月,李某某被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剩余涉案车辆仍在追缴之中。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摄影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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