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男子上坟祭祖不慎引燃杂草 酿成火灾烧毁林木2.5公顷

2019年02月19日493未知admin

  正义网桂林10月31日电(通讯员 黄凝浛)男子骆某在过世母亲满七七那天到坟头上坟,不慎将坟边杂草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烧毁有林面积2.5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以失火罪将骆某起诉至法院,该区法院依法判处骆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0月4日是骆某过世的母亲满七七的日子,按照民间习俗,骆某和家人携带鞭炮、纸钱等祭祀物品前往临桂县四塘镇某山场为其母亲上坟。在上坟过程中,骆某用打火机点纸、上香,然后燃放鞭炮准备离开。谁知火源并未燃尽,还不慎将坟边的杂草引燃,原本只是星星之火,借着风力却越烧越大,骆某等人全力扑救也不能阻止火势,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

  在场的骆某的弟弟感觉要出大事了,赶紧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火灾现场后,尚在现场灭火的骆某向公安民警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整个案发经过。经鉴定,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2.5公顷。 案发后,骆某赔偿了他人种植的部分桉树,柑子树及茶子树的损失,并取得了种植桉树农户的谅解。

  桂林市临桂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骆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骆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农户的谅解,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布吉劳务派遣服务
















Copyright © 2002-20191010资讯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8888888号 sitemap

联系QQ:3402123920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5:42:15
  深圳梅沙招聘中介西丽人力中介  平乡县审计 任县北人印 桥东区:区 健康秦皇岛 2017年 任县地税局 桥东区:区 椽檐集珍— 省工信厅副 任县交通运